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宜水函〔2021〕79号),现将高新区生物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昌高新区生物园医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4日
建设单位:宜昌市东山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市高新区生物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