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发布 环境保护标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14号),省环保厅关于转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环办[2015]126号)以及有关规定,宜昌欣徽弘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编制了《宜昌欣徽弘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经公司讨论、内部评估,并通过评审,现将宜昌欣徽弘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制定的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看法,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陈根 联系电话: 18694095467)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